谈判公告
安宁工业园区第四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地磅基础、环氧地坪等零星工程施工分包采购
(竞谈编号:ANDSWSCZB-010)
1.谈判条件
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就所承担安宁工业园区第四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的地磅基础、环氧地坪等零星工程进行分包采购,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确定分包单位,邀请有意向、有能力的投标人参与投标,现将有关事项进行公告。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安宁工业园区第四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新建安宁工业园区第四污水处理厂,设计日处理污水规模1.0万立方米。主要建设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曝气沉砂池及应急调节池、混凝反应沉沉池、水解酸化及AAO氧化沟池、二沉池及污泥泵房、高密度沉淀池、臭氧系统、曝气生物滤池(BAF)、V型滤池、接触消毒池及巴氏计量槽、鼓风机房及变配电间、脱水机房、除臭系统、进出水在线监测间、液氧站、加药间、综合楼、传达室等建构筑物等配套设施。
2.2采购范围:本次分包采购的项目主要为安宁工业园区第四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地磅基础、环氧地坪等零星工程,包括地磅基础1座,高杆灯基础4座,流量计井2座,室内环氧地坪等零星工程。计划1家分包单位。
2.3工程建设地点:云南省安宁市青龙街道松坪村。
2.4资金来源:政府专项债券。
2.5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及国家、地方、行业现行相关质量标准及验收规范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2.6工期要求:计划工期为35日历天。2.7分包方式:劳务分包。2.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需具有施工劳务不分等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照齐全有效。3.2本次分包采购不接受出现在股份公司、集团公司《不合格队伍名录》中的单位或自然人参与报名,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本次分包采购优先选用中国中铁A级、中铁上海局B级以及中铁上海局下属企业C级分包企业。或在中铁上海局范围内施工的分包企业,信用评价良好、有施工能力的分包企业优先考虑。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有关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在“信用中国”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https://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的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由采购单位查询复核所有投标人的信用情况,并提供给谈判小组作为评审依据)
(2)不接受中国中铁股份公司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没有处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录”限制交易禁入期内。
3.5业绩要求:
近3年内(至响应截止日)承担过1个及以上的50万元建筑工程施工项目类似业绩(须提供成交通知书或主要内容页、签字盖章页等合同关键页或发票等证明材料)。
3.6其他要求:
3.6.1提供近三年(2023年-2025年)任意一年(新注册的公司根据注册年份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银行资信证明。
3.6.2关键岗位人员名单及施工设备配置。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技术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班组长、特种作业人员等,任职资格及数量需满足分包工程要求。
拟投入本工程的施工设备进场后需监理、施工总承包单位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3.6.3投标人参与本分包工程投标所涉全部成果(含施工做法、深化设计、材料、软件、设备、商标、标识等)不侵犯任何第三方专利、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及其他知识产权,且为上述成果合法权利人或被许可人,并保证采购单位在工程使用、运营、维护及后续改造过程中免受任何知识产权追诉。投标涉及知识产权情况的,提供相关知识产权信息及知识产权权属证明。
3.6.4若不同投标人存在联系人及电话相同、使用相同IP地址下载谈判文件、使用相同IP地址递交响应文件等国家法律法规认定为相互串通投标行为之一的,则认定为相互串通投标,相关投标人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与采购单位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
4.谈判文件的获取
4.1本次谈判文件采用电子版发售,潜在投标人需要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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