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未进行资格预审)
西昌市安宁河流域( 东西海河段)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项目名称) / 标段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西昌市安宁河流域( 东西海河段)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西昌市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西发改审批(2025)2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西昌安宁水务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争取上级资金外,其余资金由业主自筹76.92%、23.08%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76.92%、23.08% ,招标人为 西昌安宁水务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西昌市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西发改审批(2025)25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丰翌通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 西昌市安宁河流域(东西海河段)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
2.2 建设地点: 西昌市 。
2.3 资金来源: 争取上级资金外,其余资金由业主自筹 。
2.4 建设规模: 西昌市安宁河流域(东西海河段)生态区域修复约88.35万㎡,工程共分两期完成,其中一期实施范围为新建海河丹桂闸,沿河岸线保护修复东河流域约 6km,建设内容包括河道疏浚、堤防工程、拦河闸坝、岸线整治、道路工程、污水管网及其它配套设施等;二期实施范围为沿河岸线保护修复约 11km,其中西河流域实施长度为6km、海河流域实施长度为 5km。建设内容包括河道疏浚、堤防工程、岸线整治、道路工程及其它配套设施等 。
2.5 计划工期: 本项目施工工期+缺陷责任期 。
2.6 招标范围: 本项目包含的所有监理内容 。
2.7 标段划分: 监理一个标段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
3.2 资质要求: 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
3.3 业绩要求 总投资不低于8000万元(含)的水利工程监理业绩和总投资不低于16000万元(含)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业绩(组成联合体投标的,业绩由对应资质单位提供) 。
3.4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的投标;(3)联合体牵头人为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联合体成员单位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4)联合体各方应满足相应的资质要求,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含2家);(5)本次投标报名、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等由牵头人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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