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分2025-01-367-1
项目名称:阿克苏地区第三人民医院采购医用液态氧一批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1140000
最高限价(元):114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阿克苏地区第三人民医院采购医用液态氧一批项目(二次)
数量: 456
预算金额(元): 1140000
单位: 吨
简要规格描述: 一批医用液态氧采购,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甲乙双方签订合同起服务期为1年,至456吨液态氧分批次供应完毕后,合同终止。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投标产品为计算机、打印机、空调、照明产品、电视机、电热水器、显示器、便器、水嘴等九大类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必须为国家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国家发改委等有关部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
(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需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投标人须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氧【压缩的或液化的】)或《安全生产许可证》(氧【压缩的或液化的】);
(2)投标人须具备《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为医用气体(氧)、具备药品再注册批件(氧)(有效期内)或药品再注册批准通知书(氧)(有效期内)、具备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
(3)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含危险货物运输)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若投标人委托其他企业运输的,需提供运输企业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委托营运协议。
三、获取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