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PC-0507-25J5-FG0363
1、采购项目
受中国电建集团透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中电建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以谈判方式采购施工风机消音器,采购使用资金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用于各项目的施工风机消音器备货的采购需求
(2)项目概况:中电建装备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中国电建集团透平科技有限公司,现有用于各项目的施工风机消音器备货的采购需求
(3)采购范围:针对施工风机消音器备货供应及相关服务
(4)采购数量: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数量 |
1 |
施工风机消音器 |
TAC114X00等21个规格 |
批 |
1 |
86台 |
2 |
风管接头 |
TAC120Z010等17个规格 |
批 |
1 |
51台 |
3 |
集流器 |
TAC114E00 等8个规格 |
批 |
1 |
35台 |
以上数量为6个月估算数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若因各种原因,致使实际供货数量与招标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投标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的依据。为保障供需双方利益,原则上,如供应数量在执行周期内提前达到招标要求,采购方有权视为本项目的合作履行完毕。
(5)交货时间:交货时间:中标通知发出之日<含>起180日历天。根据实际项目需求下采购订单,下单后35天内交货。如有特殊物资确不满足交期的请于报价备注说明。(报价表明确生产周期)
(6)交货地点:中国电建集团透平科技有限公司
(7)质量要求:详见第六章技术规范。
(8)其他要求:
①合同有效期内如遇单项数量有增减的,可按合同分项价格单价执行,但总量不得超过合同总价。
②中标供应商每批次交货需提供对应的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文件,并同时于采购人报检程序同步上传相应资料;
③必须使用文件报价模板,否则视同无效报价;
④付款方式不允许有差异;
(9)*生产行车有效起吊高度≥8m, 单台行车有效起吊重量≥10吨(须提供如发票或租赁合同);
(10)*具备的喷砂、油漆涂装车间(须提供如发票或租赁合同),具备焊接检验和油漆检验能力及已校准的设备(如焊接检验尺、漆膜厚度仪等)。
3、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次谈判要求供应商具备以下条件:
1、供应商必须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必须持有营业执照,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与消音器生产相关的内容。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供应商应具有施工风机消音器类的供货业绩,在近3年内的供货合同不少于1个(附合同首页、关键页、盖章页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总页数不超过10页)。注:所有插入图片请按A4竖版方向插入,确保无需旋转纸张即可正常阅读。
3、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供应商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4、本次采购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竞谈。
4、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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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