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于水电站无岸基的漂浮物清理轻量化装置研制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 Q2511003233521
1.采购条件
根据有关计划安排,采购人 三峡金沙江云川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禄劝乌东德电厂 (以下简称:采购人)对 适用于水电站无岸基的漂浮物清理轻量化装置研制 项目进行 ✓谈判采购 □询比采购,本项目 ✓采购人自主采购 □采购代理机构为: /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发布采购公告。
2.采购范围
2.1 项目主要实施地点:乌东德电站位于云南、四川界河河段,右岸隶属云南省昆明市禄劝县,左岸隶属四川省会东县,是金沙江下游河段四个水电梯级电站——乌东德、白鹤滩、溪洛渡和向家坝中的第一个梯级电站,下距白鹤滩水电站182.5km。乌东德水电站坝址离昆明、成都的直线距离分别为125km和470km,并有公路通往会东县和禄劝县。
2.2 采购范围和内容:本项目基于乌东德水电站,研发一套适用于无岸基及地下洞室场景的全流程闭环智能化漂浮物清理装置及配套系统,针对高落差布放与回收、水电站坝区、库岸周边、地下洞室及狭小复杂空间水域中漂浮物与油污清理的难题,提供高效解决方案。主要研究内容如下:
(1)设计并实现清理装置的机械结构、电气伺服驱动及控制系统,使其在无岸基条件下,自主完成释放、回收、检测、收集与转运漂浮物的工作;
(2)研发水面漂浮物自动识别系统,运用多模态感知和多传感器数据融合技术,适应光照变化、水面反光及油污分布随机等复杂工况,精准识别各类垃圾与油污;
(3)实现空-水跨域协同,借助具备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受限下自主起降、导航及建图能力的无人机,引导无人船高效作业;
(4)配套管理软件研发,实现漂浮物清理装置的远程操控、作业场景三维重构信息及视频的实时显示、地图管理及作业结果显示等功能;
(5)编制适用于水电站无岸基的漂浮物清理轻量化装置研制技术研究报告;
(6)编制水电站无岸基漂浮物清理轻量化装置清漂试验报告。
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技术要求”。
2.3 项目计划工期:总工期24个月,乙方需在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所有项目研究内容。具体开始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以下条件需同时具备)
资质条件: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任务书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项合同签订金额不低于200万元的无人船研究相关业绩,或单项合同签订金额不低于200万元的智能专项作业机器人研制相关业绩;
人员要求:拟承担本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正高级工程师职称(或同档次职称);
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其他要求:供应商不能作为其他供应商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报价。
采购人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报价。联合体报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采购人 □接受 ✓不接受代理商报价。
4.供应商征集
本次采购采用□不公开征集 ✓公开征集 □部分公开征集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5 年 11 月 24 日 22 时(北京时间)。
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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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