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粤运河工程预可行性研究第三方技术咨询询比采购公告
赣粤运河工程预可行性研究第三方技术咨询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赣粤运河工程预可行性研究第三方技术咨询 。
1.2 采购方案编号: / 。
1.3 采 购 人: 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
1.4 采购代理机构: / 。
1.5 采购项目资金: 自筹资金 。
1.6 采购项目概况:赣粤运河工程北起赣州、南至韶关,全长约305公里,沿线规划13个梯级枢纽,按内河Ⅱ级航道标准规划建设。
按照航道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相关要求,结合赣粤运河重点问题专项研究总报告验收相关建议,经赣粤两省政府同意,赣粤两省交通运输厅(以下简称“两省厅”)共同组织开展赣粤运河工程预可行性研究阶段“1+6”前期工作,即1个预可行性研究,6个作为预可行性研究组成部分的支撑专题研究。
赣粤运河预可行性研究主要工作内容及深度要求:结合赣粤运河前期研究成果,对赣粤运河的建设条件进行调查研究和必要的勘察、科学试验基础上,研究项目建设的可能性、工程方案的技术可行性和经济合理性,提出项目可行性的初步评价结论,编制项目建议书,符合《航道建设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办法》要求,为建设项目立项提供依据。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对照江西省交通运输厅赣粤运河预可行性研究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见附件)以及《航道建设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大纲及说明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对赣粤运河预可行性研究开展第三方咨询审查。
2.2 服务期限: 详见“第五章 采购需求” 。
2.3 服务地点: 江西省、广东省 。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满足现行国家及行业有关技术规范、标准、规程以及有关专家、行政主管部门及“第五章 采购需求”的有关要求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为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一年及以上的独立法人,能够提供其最新的、由市场监管部门或其他法定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以证明其具备合格的法律主体资格和合法开展业务的资格,且同时具备如下资质条件:
① 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甲级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② 具备工程设计水运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
(2)财务要求: 近三年(2022年-2024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等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需提供2022年-2024年财务报告(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
(3)业绩要求: 自2020年9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1项新建或改建航道工程(工程内容包含1000吨级及以上船闸工程或三级及以上航道工程)设计(工程可行性研究或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或第三方审查咨询(工程可行性研究审查或初步设计审查或施工图设计审查) 。
(4)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售后服务跟踪体系,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与中交集团及公司无重大法律纠纷记录,无有质量、安全及环境方面的重大不良记录,本项目响应截止期前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或信用中国系统(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违法和失信企业名单;(至少提供一项提供查询截图) 。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职称及以上职称。
(6)其他要求: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形式 。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已列入黑名单,且未解除限制期限;
(4)其他: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或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 。
4.供应商报名
4.1 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 2025 年 11 月 21 日 11 时 00 分至 2025 年 11月 24 日 14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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