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局集团公司南宁铁路物流中心国际铁路港101线集装箱专用吊具改造物资采购二次(宁物招〔2025〕361号)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nnwz202536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宁局集团公司南宁铁路物流中心国际铁路港101线集装箱专用吊具改造物资采购二次(宁物招〔2025〕361号)招标人为南宁局-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技术改造。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国际铁路港101线通用门吊改集装箱专用吊具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详见公告附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企业或其它组织。
3.1.2 投标人及其代理的制造商或其投标产品不存在国家行政机构、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信用评价、质量检查、招投标或物资供应等方面处于暂停合作、禁止采购、停用的状态。投标人所投铁路产品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质量监督检查或抽查不合格情形(复查通过除外)。投标人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没有与招标人及其所属单位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在招标人及其所属单位因质量、履约、廉洁等方面造成较大负面影响,受到招标人相应处理的,按招标人有关规定期限执行。
3.1.3.投标人提供2023年或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企业财务会计报表。
3.1.4 投标人具备相应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门式起重机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制造许可吨位必须大于投标产品额定起重量)、型式试验合格证书。
3.1.5 投标人2020年以来具有集装箱专用吊具的改造销售业绩,提供相应合同文件及相应设备安装所在地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发的检验合格报告。
3.1.6不接受代理商、联合体参加。
3.2投标人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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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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