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海南公司海口电厂2026-2028年度厂区消防保卫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5-11-3-452)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海南公司海口电厂2026-2028年度厂区消防保卫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海口电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消防服务范围包括定期进行防火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和个人落实防火责任制,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责任区域范围内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管理、保养、调整更换等;建立防火检查等档案资料;积极开展消防业务培训教育、消防技能训练等,提高消防队伍的业务技能;制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事故处置和灭火作战预案,定期组织进行演练。安保服务范围包括按岗位职责的执勤管理、责任区域及重点要害部位等的巡逻检查、内部的交通安全管理及其他相关的安全保卫工作;及时发现治安安全隐患,同时设法消除隐患并汇报。消防及报警系统维保范围包括海口电厂生产区域消防及报警系统维保(包含琼中、琼海光伏场站)。
2.2规模:目前运营2台33万千瓦亚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全厂在岗职工682人。
2.3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海口电厂2026-2028年度厂区消防保卫服务。
2.4 服务期:3年(2026年1月1日--2028年12月31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格等级要求: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由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需提供资质文件影印件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指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须具有1项单个合同投入保安人数须在17人及以上或消防人数在11人及以上业绩。以上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首页、能反映服务范围、签字盖章页等),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4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1月20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11月27日24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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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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