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协同创新与研究中心
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协同创新与研究中心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发改社会审发【2024】114号《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宁夏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协同创新与研究中心初步设计的批复》(项目代码2403-640402-05-01-168076)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夏师范大学,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其他投资。招标人为宁夏师范大学。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昌学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占地面积21.4亩,总建筑面积19917.53平方米,主要建设宁夏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协同创新与研究中心1栋、消防水池水泵房1座,同步配套室外管网、照明、道路铺装、绿化等。
2.2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宁夏师范大学古雁校区西北角,东侧为教师教育教学与科研实践大楼,南侧为师范生职业技能实训中心,西临北京路,北临安康路。
2.3计划工期:530日历天(含冬歇期)。
2.4招标范围:批复、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施工内容的监理。
2.5标段划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需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