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局集团公司机务部“铁路轮渡粤海铁船舶视频监控系统升级改造(粤海铁1、3号船舶)”项目(项目编号:JWGC-2025-1)项目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本次采购项目“铁路轮渡粤海铁船舶视频监控系统升级改造(粤海铁1、3号船舶)”,采购人为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机务部,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建设地点:
海南省海口市海口机辆轮渡段。
2.2工期要求:
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2.3工程概况:
现有粤海铁 1、3 号船各层甲板、驾驶舱、机舱等进行高清监控补盲,实现对各区域重点部位 24 小时高清监控视频图像全覆盖。按照《船舶智能监控系统技术指南(1.0)》对驾驶室、甲板、机舱、乘客处所区域增加智能行为分析设备,实现危险行为的提前预警。(详见技术规格书)。
2.4采购范围:
铁路轮渡粤海铁船舶视频监控系统升级改造(粤海铁1、3号船舶),划分为1个标段。
2.5其他说明
本标段最高投标限价金额258.5897万元(含9%税)。按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概预算及施工图,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承担该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资格要求如下:
3.1资质要求: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ITSS信息技术服务与运行维护标准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相应资质证书复印件。
3.2财务要求:/。
3.3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有近五年的类似项目的成功案列,需提供相应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3.4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资格:/。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投标人未被纳入按照《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公布的失信行为“黑名单”且在公布期的;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在递交投标文件之日前3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行为记录。(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
(5).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日前3年内没有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6).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日前3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因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
(7).投标人未处于国铁集团信用评价为C级且在整改期内情形;
(8).投标人未处于铁道行业建设主管部门、国铁集团通报的停标处罚期内,不存在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的情形;未处于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通报的停标处罚期内;
(9).投标文件所列人员未处于国铁集团重大不良行为公布期。
3.6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