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铁路物流中心作业记录仪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铁路物流中心作业记录仪购置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铁路物流中心,项目资金为自有专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对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郑州铁路物流中心作业记录仪购置项目
2.2 项目概况:为满足现场生产需要,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过程管控,规范一线作业人员行为,提升货运作业标准执行监督力度,有效支撑现场作业影像采集、问题检索分析,通过对营业部记录仪需求统计,拟采购112台作业记录仪。
2.2 资金来源:自有专项资金
2.3 招标编号:HNSYTL251118
2.4 招标预算金额:21.28万元(含税价)
2.5 项目主要要求:符合T4级防爆要求、支持H.265编码、双电双充、Type-C接口、存储空间64G(具体技术参数要求见附表)。本项目所需货物的供货、运输、装卸、安装、验收、交付、技术支持、售后及相关伴随服务。
2.5 供货期:签订合同之日起7日历天
2.6 交货地点:按后续招标人提供的分配表,运送至管内指定地点
2.7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及行业要求,满足合同要求
2.8 质保期及质保要求:整机3年免费保修服务(电池质保1年),并提供7*24技术服务支持,质保期内免费更换或维修。
2.9标段划分:共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资质要求:报价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一般纳税人,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且营业范围符合本次要求;报价人非生产制造商的,应具有本次采购物资授权代理或分销权,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2业绩要求:提供至少一份近3年(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3年内,以发票开具时间为准)进行中或已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供货发票或业绩合同)。
3.3财务要求: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格式自拟),投标时提供2024年度财务报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1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和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 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承包状态,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
(2)投标人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中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查询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共3项的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网页截图打印件必须清晰可辨识(经查询有失信记录或打印不清无法辨识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查询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投标人及投标产品信誉良好,不在国铁集团、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通报期内,不存在国铁集团、各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因不良反应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所提供的产品不在国铁集团质量抽查通报及复查整改期限内(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4)投标人应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自身企业及公司法定代表人近三年以来在已生效的刑事判决书或刑事裁定书中不存在行贿行为记录。存在行贿行为记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中国裁判文书网首页-高级检索-选择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查询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网页查询截图(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如无股权变更信息,则只需提供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清晰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5其它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禁止转包分包(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采购范围内产品同等条件下国铁商城入驻商家具有优先资格;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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