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广汉市三星堆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一期)(项目名称)/标段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广汉市三星堆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一期)(项目名称)已由广汉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广发改投[2023]2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德阳市广汉生态环境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及地方财政性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德阳市广汉生态环境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由广汉市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广发改投〔2023〕26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东方华仁集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广汉市三星堆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片区所涉及的三星堆镇、南丰镇和高坪等3个镇。
2.2 建设规模及内容:
①.新建处理规模18吨/天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2座。
②.改造原有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3座。
③.在12个聚居点新建散户资源化处理设施。
④.在8个聚居点生活污水进行纳管处理,统一接入邻近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城镇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排放,其中:DN200污水支管共计6711m,DN300污水主管网共计2135m,DN400污水主管网共计311m,材质为HDPE塑钢缠绕管或聚乙烯PE管,附属污水圆形检查井共计239座,钢砼材质,配套de160接户管道共计7551m,材质为UPVC。
⑤.建设态沟渠共计约435m,沟内间种水生植物。
2.3 投资概算金额:项目概算投资为 1376.15 万元。
2.4 计划工期:180 个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作。
2.6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分为施工 1 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1)独立法人资格;(2)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3.1.2业绩要求: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无(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符合前述要求的即具有投标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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