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新能源股份公司辽宁分公司下属彰北、大兴、上台、柳裕梁生产车辆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5-11-3-409)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能新能源股份公司辽宁分公司下属彰北、大兴、上台、柳裕梁生产车辆采购项目,招标人为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新能源股份公司辽宁分公司下属彰北、大兴、上台、柳裕梁生产车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为确保生产现场行车安全,根据现场实际工作需要,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下属彰北、大兴、柳裕梁、上台四个场站采购9台生产用车辆。
2.2 交货地点:按买方指定地点送货(其中8台辽宁省内阜新、铁岭、朝阳等地,1台接货地位于山西省大同市灵丘县)。
2.3 采购内容:共9台车辆购置,不含车辆上牌及保险服务(详见附件技术要求)。
2.4 交 货 期:合同签订后45天内完成所有场站车辆供货。
2.5 其他需要说明内容: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一级供应商分为一级集采供应商和总部部门供应商。一级集采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范围内所有单位提供采购服务;华能集团总部部门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总部部门提供采购服务。二级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二级单位及其所辖企业提供采购服务。非库内合格供应商有意愿参加库内公开招标的,按照华能供应商入库流程申请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有资格参加库内公开招标采购活动)。
3.2 专项条件
3.2.1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越野车或皮卡车交易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首页、能体现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内容、签字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4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1月20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11月27日23时59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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