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集装箱公路运输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WDC-WB-2025-ZBZX-FR-0046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集装箱公路运输服务项目,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成本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级别: 三类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本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简要介绍招标项目情况:本项目为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集装箱公路运输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服务内容: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现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2家符合条件的集装箱拖车公路运输服务承运商作为补充运力。
招标范围:为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提供集装箱拖车公路运输服务,运输货物为合成树脂及橡胶产品,配送总量约42万吨,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配送总量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招标人不承诺、不保证最低工作量。
服务地点:广东省揭阳市惠来县、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
预估金额:计划资金1343.5万元(含税,9%增值税)。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标段。投标人可兼投兼得,即:每个投标人可以同时报名多个标段,可同时中标,但每个标段提供车辆设备及驾驶人员不得用于参与其他标段投标,如有重复车辆参与投标将被否决。
| 标段 |
承运介质 |
服务区域 |
估算金额 |
拟定中标人 |
| (万元,含税) |
数量 |
|||
| 标段一 |
合成树脂及橡胶产品 |
广东石化-汕头广澳码头 |
700 |
1 |
| 标段二 |
合成树脂及橡胶产品 |
广西石化-北部湾港钦州港区码头 |
643.5 |
1 |
具体情况见编号为 GWDC-WB-2025-ZBZX-FR-00461 的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证照。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法人证书)扫描件。
2.资质要求: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普通货物运输,提供有效证件扫描件。
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3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期30日前实施过合成树脂或橡胶产品集装箱拖车公路运输服务业绩不少于3 项(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出具相关业绩对应合同扫描件(至少包括合同封面、标的物页、合同明细、签章页)及对应结算发票扫描件,模糊不清或不是合成树脂或橡胶产品集装箱拖车公路运输服务业绩的不予认定,原件备查。
提供发票要求:提供结算发票清晰扫描件,模糊不清或不属于相关的业绩的不予认定。
(二)法律要求
1.法人或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
2.事业单位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授权委托书。要求授权事项准确、授权时间明确、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三)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的规定,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记分继续执行。失信积分超过10分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投标资格三年。列入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4.“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自2022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
5.承诺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近三年(自 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无行贿犯罪行为。格式见附件《工程服务相关承诺模板》格式一。
上述1-3项内容需投标人提供查询截图;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在相应网站核查,以核查结果为准。
(四)财务状况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提供书面承诺。出具上一年度(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主要内容页(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页、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资质复印件))扫描件。截至投标日如无审计报告或公司新成立不足1年的,则出具加盖企业公章的(2025年10月份)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扫描件,缺失任何一项视为未提供。
(五)禁止投标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不存在法律规定的禁止投标情形。
(六)联合体要求
联合体要求:不接受。提供承诺,格式见附件《工程服务相关承诺模板》格式二。
(七)分包
分包要求:不允许分包。提供承诺,格式见附件《工程服务相关承诺模板》格式三。
(八)资料真实性承诺
承诺投标文件资料真实有效,无任何虚假。格式见附件《工程服务相关承诺模板》格式四。招标人保留核查的权利,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按照集团公司规定纳入失信人管理,本项目若中标则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
(九)投标人履约承诺
按附件《工程服务相关承诺模板》格式五提供承诺,承诺按要求履约。
(十)车辆及驾驶人员要求
1.车辆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服务本项目所必需的自有30吨位及以上集装箱拖车运输车辆 )。运输服务车辆必须在使用年限内(以行驶证注册日期为准)且归属投标人自有(投标人下属分公司、子公司或投标人所属母公司的车辆,均不算作投标人自有),提供服务本项目的车辆清单,且数量不少于20台(牵引车和集装箱半挂车算作1台),内容包括车牌号、车辆类型、品牌型号、购置日期,相关证件需提供有效的机动车行驶证、道路运输营运证(车头、车挂)、车辆年检合格证明、商业保险证明、车辆登记证明以证明车辆的所有权属于公司。以上证件均需要提供扫描件,相关证件内容与车辆明细表中车辆相符。
2.驾驶人员要求:运输服务人员需与服务车辆相匹配。一车配备一名驾驶员,分别提供服务本项目的驾驶员清单及对应的有效身份证、劳动合同、驾驶员驾驶证(A2及以上)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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