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西石化节能提升改造项目苯乙烯空气预热器采购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锦西石化节能提升改造项目苯乙烯空气预热器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锦西石化节能提升改造项目苯乙烯空气预热器采购,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西石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锦西石化节能提升改造项目苯乙烯空气预热器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种类及规模:空气预热器2套。
2.2交货地点:锦西石化(设备库)现场。
2.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90天。
2.4技术性能指标:必须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标准,并且应满足《附件1.苯乙烯装置空气预热器技术规格书(F-1101)》和《附件2.苯乙烯装置空气预热器技术规格书(F-1102)》。
2.5技术服务:现场技术指导。
2.6招标范围为:空气预热器2套 。
2.7标段(标包)划分:2个标段,本项目允许同一个投标人同时参与两个标段的投标并中标。
标段1:板式-玻璃空气预热器1套;
标段2:扰流子式空气预热器1套。
2.8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标段一:72万元(含税、含运费);标段二:27.9万元(含税、含运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贸易商投标;
3.2投标人须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具有与本招标物资相应的供货能力的制造商(须提供生产厂房证明材料及生产设备清单,招标人保留现场考察权利)。
3.3投标人业绩要求:
标段一: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石油石化装置至少有板式-玻璃空气预热器1台/套及以上供货业绩(须提供合同及发票原件扫描件,使用单位及联系人、联系电话)。
标段二: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石油石化装置至少有扰流子式空气预热器1台/套及以上供货业绩(须提供合同及发票原件扫描件,使用单位及联系人、联系电话)。
3.4投标人信誉要求: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开标当日,投标人失信分未达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管理办法》规定的暂停投标资格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分值。投标人未被列入集团公司级或锦西石化公司“三商”黑名单。以上内容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场查询相关网站为准。
3.5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起未出现因自身原因造成使用方发生质量、安全、环保事故,且合同履行过程中未出现可能影响本次合同履行的法律纠纷,未被集团公司限制交易或因质量问题被中石油通报(复检合格恢复交易的除外),未被列为集团公司、锦西石化黑名单,以及被行政部门做出行政处罚,投标人在石油石化装置中无不良业绩记录,以上情况需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做出承诺。(提供承诺书扫描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11月18日13时至2024年11月25日24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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