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渝地区隐患井治理电感应清防蜡服务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25FWGK470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出资比例为成本计划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川渝地区隐患井治理电感应清防蜡服务 ;
2.2.项目概况:大庆油田川渝区块页岩油井及稠油区块井开发规模逐年扩大,油井含蜡率普遍偏高,可达20%~30%,采出过程中存在井筒结蜡问题。本项目负责为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井下作业分公司在川渝地区修井施工作业中提供电感应加热服务达到清防蜡效果。电感应清防蜡装置需保证井筒温度,具有清防蜡的功能,可满足页岩油井及稠油井清防蜡、高压井带压作业需求。招标方案实施周期为预估时间,项目实际履行期限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根据招标人实际生产需要,投标人需接受招标人工作量调减等因素而导致合同价款减少的情形。未经招标人履行负责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超出合同标的金额履行服务内容,否则,超出的部分不予结算,按投标人无偿服务认定。本项目预计工作量为9口井,最终结算金额以实际发生工作量为准。
2.3.项目实施地点:大庆油田井下作业分公司川渝地区隐患井治理施工现场;
2.4.资金来源:成本计划;
2.5.出资比例:100%;
2.6.计划投资:人民币1097.1万元(含税);
2.7.实施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2.8.招标范围:本项目负责为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井下作业分公司在川渝地区修井施工作业提供电感应加热清防蜡服务。服务内容包括:电感应清防蜡装置需保证井筒温度,具有清防蜡的功能,可满足页岩油井及稠油井清防蜡、高压井带压作业需求。提供电感应加热技术服务所需的设备及材料;提供设备调试、运行、维护服务;完成井筒电加热效果评价;提报相关技术资料等服务内容。
标段划分: 标段一:川渝地区隐患井治理电感应清防蜡服务
估算金额1097.1万元(含税)。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须为合格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或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营业执照基础信息”选项卡网络查询截图。
3.3人员要求:
3.3.1本项目技术负责人2名,具有电加热设计及现场实施经验。
3.3.2现场技术服务人员3名,具有高压气井井控设备坐封、悬挂,电气设备调试工作经验及现场作业经验。备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1)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名单;(2)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工作履历和现场工作业绩;(3)提供技术人员所持有的资格证书扫描件。(4)投标人为拟投入本项目人员缴纳的社保证明:2025年1月-2025年9月。
3.4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加热电缆或同类加热产品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备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投标人的加热电缆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
3.5投标人须提供近五年(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承担过类似的井筒电加热技术服务项目业绩。
备注:投标人须提供所对应业绩的服务合同关键页(合同首页和签字盖章页及对应服务业绩的工作量页,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结算发票扫描件或用户单位(处级及以上)出具的业绩证明原件扫描件。发票日期要在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
3.6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委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如投标人有失信行为,保留查询截图存档。
3.7招标人有权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如发现与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文件响应不符的,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3.8投标人须承诺:该项目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劳动者,应按照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
3.9投标人须承诺: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履约前技术负责人及现场技术服务人员应取得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认证的甲级井控培训机构颁发的有效的井控培训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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