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湖北分公司荆门热电1、2号机组烟气深度治理改造工程可研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5-11-3-389)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湖北分公司荆门热电1、2号机组烟气深度治理改造工程可研编制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荆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详见技术规范书。
2.2服务地点:华能荆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
2.3采购内容:参照《火力发电厂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深度规定》(DL/T5374-2018)的要求,对工程实施的必要性、现有机组和烟气处理装置的运行现状、工程背景条件、改造工程建设条件和设计数据等主要设计边界条件进行研究论证,提出超低排放改造技术路线,并对脱硝、脱硫、除尘等工艺系统进行概念设想,对项目施工条件和建设工期进行论证,并进行超超低排放工程的投资估算和经济效益评价。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可行性研究阶段勘察及其相关的技术服务,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配合审查、收口、出版等相关工作。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2.4服务期:合同签订后10日内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送审稿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意见取得后15日内完成出版稿编制并出版。
2.5其他需要说明内容: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一级供应商分为一级集采供应商和总部部门供应商。一级集采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范围内所有单位提供采购服务;华能集团总部部门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总部部门提供采购服务。二级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二级单位及其所辖企业提供采购服务。非库内合格供应商有意愿参加库内公开招标的,按照华能供应商入库流程申请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有资格参加库内公开招标采购活动)。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供应商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2)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火力发电(含核电站常规岛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4)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超低排放改造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合同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1月19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11月26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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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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