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JFGKCG2025105
项目名称:番禺区中医院改造项目高低压供配电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734,813.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番禺区中医院改造项目高低压供配电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2,734,813.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1-1 | 其他电气设备 | 高低压供配电设备采购及安装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734,813.00 | -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采购人通知进场起计70个日历天内完成(包括通过采购人所在地供电管理部门验收并且通电),但此供货安装期及完工要求仅作参考,最终的供货安装期及完工期须按采购人所批准的进度计划并配合总包施工进度计划要求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依法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予登记。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按格式要求签署《资格文件声明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格式要求签署《资格文件声明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格式要求签署《资格文件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格式要求签署《资格文件声明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番禺区中医院改造项目高低压供配电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采购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番禺区中医院改造项目高低压供配电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对参加投标登记的投标人进行信用信息查询,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取消其参与本次投标的资格(①由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上述网站进行查询,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②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③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②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3)须提供有效期内证书复印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