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2025065/TC259J1AC
项目名称: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扬子江校区3号教学科研楼项目工程勘察
预算金额: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扬子江校区3号教学科研楼项目工程勘察,项目位于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扬子江校区,东邻滨江大道, 西靠横江大道、南临长江三桥、北近长江五桥。本项目总建筑面积31600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26600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地上七层,地下一层。
本项目功能上以教室和实验室为主。0.000绝对标高为8.3(1985 国家高程基准)。建筑的一层与室外地坪高差为0.15米。一层层高为4.8米,标准层层高为4.5米,地下室层高为5.25米。
合同履行期限:20日历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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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资质需满足下列资质之一:①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②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含)以上③具备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含)以上,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3.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项目负责人具备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同时投标人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5年5月-2025年10月)投标人为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事业单位人员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提供有效的注册证书及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3.3其他:申请人须提供资格审查承诺书(详见招标文件),加盖法定代表人签章(或手写签名)及单位公章。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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