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001]HYG[GK]2025003
项目名称:2025年航道站航道维护疏浚工程总承包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764,182.00元
采购包1(2025年航道站航道维护疏浚工程总承包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6,764,182.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6,764,182.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 1-1 | C11051100-水运工程总承包服务 | 航道维护疏浚工程总承包服务 | 1(项) | 否 | 投标人需完成航道维护疏浚工程总承包服务项目工作,结果符合国家和交通运输部现行水运工程勘察设计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以及《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257-2008)要求,并通过福建省福州港口管理局航道管理站组织的验收会议。 | 6,764,182.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0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 号)规定,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采购文件相关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3)须同时具备: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水运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航道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或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本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