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南京东车辆段徐州本埠消防设施维保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STNDL-2025-4010-JT
一、(B)采购条件(自行采购)
上局-南京东车辆段现就南京东车辆段徐州本埠消防设施维保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内容
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南京东车辆段徐州本埠消防设施维保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参加本项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供相关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法人授权的直属机构,投标人需在徐州市区有固定经营办公场所或分支机构驻点(提供房屋产权证或租赁证明复印件),具备一般纳税人资质;营业范围必须包括:潜在供应商具有消防技术检测维保服务资质;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资质,并在徐州有驻点或者有经营地址。业绩能力:具有同类项目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后,下同)同等及以上规模(数量)相关维保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及对应发票等证明材料。技术能力:提供两名中级消防员证书并提供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截止日期前半年内连续6个月以上社保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财务能力:因本维保项目的安全特殊性,需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近两年财务状况良好。履约信用:必须具有良好社会信誉,无不良违法违纪行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因严重违法违约行为而引起的诉讼或仲裁;最近两年内没有因不良行为受到有关行政处罚;最近两年内没有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
注:各采购人可根据需要按包件分别确定报价人资格;
四、采购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从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从2025年11月18日08时00分起至2025年11月22日08时00分止,每日 8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公开出售。本采购文件售价详见国铁采购电子招标采购系统,请登录后查询购买;
(2)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应在单位介绍信中同时注明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开户账号等开票信息。
(3)未购买采购文件者,报价无效。
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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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