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机关服务所机关楼周边消控室整合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ZTXYZB25-708(二次) )
一.招标条件
受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机关服务所 委托, 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 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就 机关楼周边消控室整合工程项目 进行二次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招标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组织且存续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要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代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站(http://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被执行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 wenshu.court.gov.cn/Index)法定代表人及单位无行贿犯罪行为。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http://www.gsxt.gov.cn/index. html)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
5、投标人具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或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7、需提供近三年已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并提供不少于3项业绩证明(业绩证明文件包括合同、开工报告、竣工报告)。
8、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出具的近3年盈利财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性审查承诺书应声明: 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是否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是否在近一年内本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拟供项目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是否被国铁集团暂停接受其参与各类项目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其相应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