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包头职工培训基地车务接发列车仿真实训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ZTXYZB25-744 )
一.招标条件
受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职工培训基地 委托, 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 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就 车务接发列车仿真实训系统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招标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组织且存续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要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代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报价人在“信用中国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申请单位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严禁转包、分包。
5、投标人近两年(2023年1月至今)以来至少具备一个公开招标的采购内容包含铁路行车仿真实训系统(或设备、平台)的类似业绩;须提供中标公告(或成交公示)网页截图及合同协议书,合同中需能够体现采购的物资具备仿真实训系统、题库管理功能、具备场景编辑器、车流编辑器的功能,无法提现或缺少部分功能内容的为不满足要求。
6、因本次采购设备影响整体培训基地教室布局规划,供应商应提前了解项目现场环境,并根据现场勘查环境制定项目方案布置效果图。
7、投标方须采用信创类设备,确保核心技术自主可控,提升信息安全性,使用国产CPU、操作系统和应用软件,保障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8、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性审查承诺书应声明: 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是否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是否在近一年内本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拟供项目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是否被国铁集团暂停接受其参与各类项目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其相应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