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医疗卫生机构能力提升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000000202502009456
项目名称:医疗卫生机构能力提升
| 包号 |
预算金额(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 A |
310.000000 |
310.000000 |
| B |
18.100000 |
18.100000 |
| C |
30.000000 |
30.000000 |
| D |
30.000000 |
30.000000 |
采购需求: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 包号 |
合同期限 |
是否接受联合体 |
| A |
合同生效之日起15日内完成交付 |
否 |
| B |
合同生效之日起15日内完成交付 |
否 |
| C |
合同生效之日起15日内完成交付 |
否 |
| D |
合同生效之日起15日内完成交付 |
否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包号 |
合格投标人的特定资格要求 |
联合体资格要求 |
| A |
1、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应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产品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非医疗、科研产品除外);;2、投标人(所投设备属于医疗器械的)应提供所投设备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附表,需提供附表)或产品备案表;(非医疗、科研产品除外)。 |
无 |
| B |
1、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应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产品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非医疗、科研产品除外);;2、投标人(所投设备属于医疗器械的)应提供所投设备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附表,需提供附表)或产品备案表;(非医疗、科研产品除外)。 |
无 |
| C |
1、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应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产品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非医疗、科研产品除外);;2、投标人(所投设备属于医疗器械的)应提供所投设备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附表,需提供附表)或产品备案表;(非医疗、科研产品除外)。 |
无 |
| D |
1、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应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产品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非医疗、科研产品除外);;2、投标人(所投设备属于医疗器械的)应提供所投设备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附表,需提供附表)或产品备案表;(非医疗、科研产品除外)。 |
无 |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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