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481]FZHJ[TP]2025001
项目名称:永安市槐南镇集镇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建设工程(夜景亮化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298,458.00元
采购包1(永安市槐南镇集镇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建设工程(夜景亮化工程)):
采购包预算金额:1,298,458.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298,458.00元
谈判保证金: 25,969.16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 1-1 | B99000000-其他建筑工程 | 建筑工程施工 | 1(项) | 否 | 具体详见谈判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 1,298,458.00 | 建筑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本工程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30日历天。开工日期,以采购人发出的书面开工通知为准。竣工日期以成交供应商报送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应具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及合法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3)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1人,必须具有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项目负责人不得兼任技术负责人】;(4)供应商拟服务于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1人,须附上其中级职称证书能够证明其资格符合采购文件要求职称等级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技术负责人不得兼任项目负责人】。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
绿色建材:适用于本项目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11-17 至 2025-11-20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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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