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M-2025-10-01195-
项目名称:土地储备计划(供应计划)考古前置工作
预算金额(元):4322400
最高限价(元):43224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土地储备计划(供应计划)考古前置工作
数量:
预算金额(元):43224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为落实国家关于文物保护与土地资源开发利用协同推进的要求,保障长春市土地储备与供应环节中的文物安全,避免因开发建设破坏地下文物遗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吉林省基本建设用地考古前置规定》等法律法规,需对长春市拟纳入土地储备计划(供应计划)的地块开展考古前置工作,作为国有建设用地审批的必要条件,实现“先考古、后开发”的土地利用管理模式。工作报告在质量上确保数据准确,安全上设计保密数据严格执行各项保密规定。
服务方需提供长春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相关矢量数据与规划相关数据,对长春市规划用地信息与土地计划相关数据进行系统性归集、清洗及标准化处理,确保数据格式合规、内容完整且时效达标。同时,应掌握近几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含年度执行情况)、土地储备计划、城市建设计划等核心土地计划信息,以计划信息为基础,围绕地块现状及规划情况编制符合行业技术规范与管理要求的考古前置成果文件。此外,服务方须提供多源异构数据的数字化能力,包括但不限于空间数据的格式转换(支持 CAD、GIS、BIM 等多格式兼容)、属性数据的清洗与标准化,同时需掌握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的数字化成图技术,可开展从基础地形图、规划布局图到空间分析专题图的全流程规范化绘制,确保服务成果满足《吉林省基本建设用地考古前置管理规定》等政策文件相关规定以及吉林省、长春市文物部门审批相关要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吉林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和《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我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须具备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甲级。响应文件内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项目负责人须为国家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响应文件内附注册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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