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东北化工销售分公司甲乙酮(丁酮)港口仓储保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东北化工销售分公司甲乙酮(丁酮)港口仓储保管服务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东北化工销售分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东北化工销售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运输费用 ,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东北化工销售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招标范围:甲乙酮(丁酮)仓储保管服务,专罐专用,项目实施地点为辽宁省港口,年仓储量约3.3万吨,最低仓储量不固定,具体仓储量均以实际业务发生情况和数量为准。投标限价见港口仓储费用报价表:
| 费用项目 |
最高限价元/吨 |
投标单价 |
报价金额 (元) |
| 港口转运费(包含内贸港口费、过磅费、卸火车、仓储、危货申报费、装船一切相关费用) |
105 |
( )元/月 |
|
2.2项目标段划分:本项目一个标段。
2.3 服务地点:见招标范围。
2.4 服务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2.5 商务计价方式:固定单价。
2.6 项目概算:346.5万元(含税)。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企业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经营许可证、港口危险货物作业证(提供证书扫描件)。若港口危险货物作业不包含甲乙酮(丁酮),应承诺2025年12月31日前办理完毕港口危险货物作业增项甲乙酮(丁酮)作业。(提供承诺书)
3.3投标人应同时具备铁路卸车资质和公路、铁路装卸能力。(提供铁路系统相关证明和具备卸车能力承诺书)
3.4业绩要求: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份液体化工品仓储保管服务合同,须提供业绩合同及发票原件扫描件。
3.5财务要求: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需提供书面承诺)
3.6信誉要求: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开标当日,投标人失信分未达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管理办法》规定的暂停投标资格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分值。开标当日未被列入*发布的三商黑名单中。以上内容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场查询相关网站为准。
3.7联合体要求: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8他要求:投标人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发生涉及影响合同执行的重大诉讼案件(需提供书面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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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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