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葫芦岛市分公司非生产人员职工工装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辽宁中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葫芦岛市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葫芦岛市分公司非生产人员职工工装采购项目项下的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葫芦岛市分公司非生产人员职工工装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LNZW-2025011-CGGK031
3、项目概述:职工工装(西服套装、长袖衬衫、短袖衬衫)
4、招标内容:本项目采购职工工装(包括西服套装、长袖衬衫、短袖衬衫)276套。每套包含西服上衣1件、西服裤子1件、长袖衬衫1件、短袖衬衫2件。总预算41.4万元。采购单位下达量尺通知后10日内完成量尺工作,具体服装型号及数量确认后45日内供货。
注:(1)为保证竞争充分性原则,提高集中采购规模效益,本项目不分包。
(2)本项目/包最高限价为41.4万元。其中,职工工装最高限价为1500元/套。(每套包含西服上衣1件、西服裤子1件、长袖衬衫1件、短袖衬衫2件)每项报价均不得超过对应项目的最高上限单价,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2.投标人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5.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包次投标。6.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7.投标人须承诺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开立对公银行账户,并指定该账户为双方履行本合同进行业务款项结算的指定账户。
6、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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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