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儿童医院(四川省儿童医学中心)药物浓度分析仪设备一批采购更正公告(第三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0001202500329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药物浓度分析仪设备一批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0月2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招标文件 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3.4.其他要求内容进行更正
更正内容:
一、招标文件 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3.4.其他要求 “★1、交货时间: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 按照医院合同签订时间要求,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及时完成产品交货及安装的,每延迟一天,中标供应商应向医院支付本项目合同货款总价的0.5‰的违约金,延期30日,医院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供应商赔偿全部经济损失。”删除。
二、其他事项不变。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