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清水江(都匀市干流段及新坪河等支流段)治理工程环境保护监测及专项验收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州省清水江(都匀市干流段及新坪河等支流段)治理工程环境保护监测及专项验收(固投代码2211-522700-04-01-146075)已由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水务局以关于贵州省清水江(都匀市干流段及新坪河等支流段)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黔南水建【2024】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都匀市骨干水源工程服务中心,招标人为都匀市骨干水源工程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贵州省竟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申请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省级配套资金、地方财政自筹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占总投资60%、省级配套资金占总投资20%、地方财政自筹配套资金占总投资20%,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监测及专项验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清水江干流及其支流杨柳街河、摆楠河、邦水河、海咬河、隔妹河、菜地河、羊安河、新坪河。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综合治理长度26.03km,其中:清水江干流综合治理长度5.20km,杨柳街河综合治理长度1.64km,摆楠河综合治理长度1.68km,邦水河综合治理长度2.92km,海咬河综合治理长度2.59km,隔妹河综合治理长度2.58km,菜地河综合治理长度2.65km,羊安河综合治理长度2.49km,新坪河综合治理长度4.28km。基本同意清水江干流及支流防护工程等别为IV等。三江堰段主要建筑物为4级,三线博物馆段、邮行段主要建筑物级别为2级,支流邦水河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其余各支流段主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基本同意清水江干流三江堰段、三线博物馆段、邮行段河道采用20年一遇洪水标准(与上游防洪水库联合调度后三线博物馆段、邮行段可达50年一遇洪水标准),支流邦水河段采用20年一遇洪水标准,其余各支流段保护村寨采用10年一遇洪水标准,保护耕地采用5年一遇洪水标准。
2.3 招标范围:涉及贵州省清水江(都匀市干流段及新坪河等支流段)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确定的影响范围及工程建设中新增的环境影响区的环境监测及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1)结合施工进度,开展贵州省清水江(都匀市干流段及新坪河等支流段)治理工程施工期环境监测,包括水质监测(地表水监测)、大气环境监测、噪声监测、生态监测(陆生生物调查、水生生物调查)人群健康监测。
(2)贵州省清水江(都匀市干流段及新坪河等支流段)治理工程环境保护工程的各阶段验收技术调查报告编制及技术服务工作。
2.4 服务期:本工程环境保护监测及专项验收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环境保护工程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核查通过及配合相关工作开展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束。其中:
(1)环境监测服务期:为工程开工建设(含施工准备)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束。根据工程建设及其环境保护措施实施进度,预计本工程施工工期 20 个月,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服务期共计 44 个月。
(2)环境保护验收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内容,出具完整的验收报告,并通过环境保护专项验收且达到行业主管部门的备案要求为止。
(3)服务期满后,仍需配合发包人进行整个工程的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及相关主管部门对宣威水库工程环境保护工程监督检查等工作。
2.5 合同估算价:119.85万元。
2.6 质量标准:监测及验收服务工作程序须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定,监测及验收过程、提交的成果须满足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要求。
2.7 其他要求: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测和验收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具体要求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4.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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