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采购公告
一、采购单编号:GX-202511-004517
二、采购单名称:喀什华电2×66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施工图审查服务
三、采购单位:新疆华电煤业物资有限公司
四、采购方式:公开询比采购
五、采购类型:服务
六、报价方式:整单报价
七、报价截止时间:2025-11-18 11:00
八、服务开始时间: 2025-12-31
*十、采购清单
| 序号 | 采购人 | 物资名称 | 税率 | 采购范围 |
|---|---|---|---|---|
| 1 | 华电喀什能源有限公司 | 喀什华电2×66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施工图审查服务 | 6% | 对采购人提供的喀什华电2×66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所属构、建筑物的勘察、总图、建筑、结构、消防、给排水、暖通及电气(火灾报警控制部分)、人防设施等专业施工图纸进行审查,出具审查合格书、审查报告、审查记录表;协助采购人取得施工许可证及政府部门消防设计审查和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 |
十一、资格条件内容:
1. 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 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 供应商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询比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询比采购项目报价。
5.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询比采购期间尚未解除的)。
6. 供应商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询比采购期间尚未解除的)。
7. 资质要求:应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认定书》,审查范围应包含房屋建筑,机构类别为一类。
8.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期至少具有独立完成过1项建筑面积在2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业绩。 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并能反映出招标人业绩要求:包含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服务范围页或清单页、 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投标人应真实有效提供业绩证明资料,并明显在合同中体现出招标人业绩要求,如评标过程中评审委员会无法判断合同业绩有效性时将予以否决。
9. 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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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