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XXS2025—035
项目名称:吴堡县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1,437,4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吴堡县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1,437,4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1,437,4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临床检验设备 | 采购的设备主要包括膀胱镜、血管造影系统、256排CT、乳腺钼靶机、影像分析系统、脊柱内镜手术标准套装、便携式超声诊断仪、移动DR、便携式DR、中医四诊仪、脑电生物反馈仪、离子体质谱仪、气相色谱仪、全自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31,437,4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吴堡县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
5.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
6.根据《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
7.《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陕西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等有关规定、业务流程、办理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
8.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9.《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0.《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吴堡县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及2024年度企业年检报告;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
(2)投标人为经销商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产品须在其经营范围内);投标人为制造厂家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产品须在其生产范围内),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产品须在其经营范围内);
(3)所投产品均出具注册证或备案证或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声明。若属于医疗器械出具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若不属于医疗器械出具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声明。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声明应当由生产企业出具。
(4)社保缴纳证明:提供供应商已缴存的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供应商已缴纳的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月份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度赋码的财务审计报告(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需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可查询并提供网页截图);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一时段的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7)信用记录: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异常经营名录”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单位,应当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相关网页截图(附投标截止日前的查询结果但以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8)投标信用承诺书(保证金);
(9)榆林市政府采购货物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10)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书面声明材料)。
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