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柳州车站智慧巡视无人机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lzcz2025111301)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柳州车站智慧巡视无人机采购采购人为柳州车站,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柳州车站智慧巡视无人机一套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一、采购项目名称: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柳州车站智慧巡视无人机竞争性谈判采购
1、无人机设备参数(技术规格内容详见公告)
2、软件模块功能要求参数(技术规格内容详见公告)
二、其他要求
(1)当设备发生故障需维护时,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同型号、数量的备用设备交采购单位替换使用;如确实没有备用设备替换时,供应商应尽快(最长不超过7个工作日)修复故障设备交付采购单位使用;提供远程技术服务,包含软件更新和技术指导。
(2)供应商对设备应每月走访一次,以了解设备使用情况和维护质量,对采购单位提出的软硬件质量和维护问题,供应商应认真对待,及时解决。对用户二次开发研究中遇到的问题,积极协助解决。
(3)供应商应完全满足本项目采购的所有文件要求。
(4)报价为总包干价(含维护的研发费、设备费、升级服务费)。
(5)售后质保期不得低于1年。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报价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企业或其它组织。
2.供应商不存在国家行政机构、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信用评价、质量检查、招投标或物资供应等方面处于暂停合作、禁止采购、停用的状态。供应商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供应商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供应商没有与采购人及其所属单位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供应商或其供应产品在采购人及其所属单位因质量、履约、廉洁等方面造成较大负面影响,受到采购人相应处理的,按采购人有关规定期限执行。
3.供应商应具备中国民用航空局《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
4.供应商需在报价文件中提交报名表(附表1)、报价表(附表2)及采购文件中提及要求的资质材料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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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