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城区环卫设施设备更新项目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420606202501000075
2、采购计划备案号:樊采计备[2025]00165号
3、项目名称:樊城区环卫设施设备更新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9530.000000(万元)
6、最高限价:9530.000000(万元)
7、采购需求:
7.1采购内容:采购一批环卫设施设备,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7.2交货方式和交货期:环卫设施设备采用一次性采购,分二批次交付。第一批次交付金额不低于中标金额的60%,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供货及调试、安装工作并通过采购人验收后一次性交付,第二批次,根据采购人需求据实供货。7.3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樊城区辖区主城区内)
8、合同履行期限:环卫设施设备采用一次性采购,分二批次交付。第一批次交付金额不低于中标金额的60%,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供货及调试、安装工作并通过采购人验收后一次性交付;第二批次,根据采购人需求据实供货。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2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即小微企业参与本项目可享受政府采购中小微企业扶持政策。小、微型企业划型标准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2)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提供完整的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年限不足的单位,提供公司成立后应进行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3)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当日查询的为准)。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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