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区大峪河山洪沟治理项目施工项目(01标段(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6101163506Sf8XpYzMz)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西安市
一、招标条件本长安区大峪河山洪沟治理项目施工 (招标项目编号:E6101163506Sf8XpYzMz) 已由西安市水务局(市水发〔2023〕373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西安市长安区河道管理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工程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为:治理河道290.75m,新建护岸工程277.45m,其中新贯寺四组段墙式护岸124.27m,对应桩号范围为Q0+000~Q0+124.27;新贯寺二组上游段墙式护岸153.18m,对应桩号范围为F0+000~F0+153.18,总投资269.23万元。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长安区大峪河山洪沟治理项目施工:
主要建设内容为:治理河道290.75m,新建护岸工程277.45m,其中新贯寺四组段墙式护岸124.27m,对应桩号范围为Q0+000~Q0+124.27;新贯寺二组上游段墙式护岸153.18m,对应桩号范围为F0+000~F0+153.18,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长安区大峪河山洪沟治理项目施工:
3.1投标单位资质: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②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在本单位注册且无在建工程;
3.3技术负责人:具备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4专职安全员: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5业绩要求:具有类似工程项目施工经验;
3.6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水利部相关网站中未列入不良行为或失信惩戒行为的单位。
本标段(包)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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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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