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2025年全省商务车采购项目(第二批)询价公告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2025年全省商务车采购项目(第二批)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询价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2025年全省商务车采购项目(第二批)(HBXT-2025-14314)
1.2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信通通信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采购4辆2025款腾势D9智驾尊享版商务车商务车,3辆2025款腾势D9智驾尊享版商务车。 预估金额:266万元(含税),税率13%。
1.6 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2个标包,具体内容如下:
| 标包号 |
标包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含税单价最高限价(元) |
税率 |
| 标包1 |
2025款别克GL8ES陆尊尊享版商务车 |
4 |
辆 |
380000 |
13% |
| 标包2 |
2025款腾势D9智驾尊享版商务车 |
3 |
辆 |
380000 |
13% |
1.7 成交单位数量及成交份额:每标包成交供应商数量为1个,份额为100%。
1.8本项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含税单价应答限价为38万元/辆(包含选配件及车辆增值税,不含购置税和保险),供应商应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采购4辆2025款腾势D9智驾尊享版商务车商务车,3辆2025款腾势D9智驾尊享版商务车。
2.2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2.3服务地点:武汉市
2.4交车期:自订单下发之日起30日内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2.5服务或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标准,以及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相关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2.
3.
3.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报价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报价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价项目报价。
(3)供应商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报价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报价。
(4)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报价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报价。
(5)供应商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选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6)本次询价不接受转包或分包。
(7)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8)供应商须是应答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如为制造商应答,提供相关承诺函(承诺应答产品为供应商制造),如为代理商,提供制造商出具的经销商授权证明文件。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全国或湖北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同类产品/同类服务“中国铁塔全国级或公司级或湖北省供应商黑名单”,且在有效期范围内的;
(11)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分级评价中被判定为同类产品品类淘汰供应商(D级),且处于禁止参与中国铁塔全国或湖北省范围该产品类别新的采购活动有效期内的;
(12)供应商同类产品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响应截止时间前尚未出具事故责任认定报告的,不得参加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地所属地市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13)供应商非集中采购项目被认定存在一般负面行为,不涉及整改,或整改不合格或恢复合作后再次被认定存在一般负面行为,被处以禁止与中国铁塔开展相应地域(湖北省)充分竞争采购领域非集中采购项目产品合作,且在有效期内的;
(14)因撤销响应文件,被处以禁止与中国铁塔开展相应地域(全国或湖北省)充分竞争采购领域同类产品合作,且在有效期内的。
3.3其他要求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4.询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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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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