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煤集团泽州天安壁盈煤业有限公司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编制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JNC363-CG-251133142、SXMTZB2501F-1427(F))
采购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晋城市/泽州县
一、采购条件
本山西晋煤集团泽州天安壁盈煤业有限公司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编制项目(采购项目编号:JNC363-CG-251133142、SXMTZB2501F-1427(F)),已由山西晋煤集团泽州天安煤业有限公司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成本资金,采购人为山西晋煤集团泽州天安壁盈煤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全流程电子采购方式进行询比采购。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项目概况:根据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山西省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晋应急发[2019]134号文《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井工煤矿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和监控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编制要求,建设矿井竣工验收前,煤矿企业应当及时进行安全评估,并依据辨识评估结果,编制《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
2.2 采购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包)。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山西晋煤集团泽州天安壁盈煤业有限公司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编制项目:
标段(包)内容:山西晋煤集团泽州天安壁盈煤业有限公司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编制项目(详见采购文件)。
2.3 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3个月(按照矿井建设进度,约定编制开始时间)。
2.4 服务地点:山西晋煤集团泽州天安壁盈煤业有限公司。
2.5 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根据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山西省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晋应急发[2019]134号文《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井工煤矿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和监控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编制要求,编制山西晋煤集团泽州天安壁盈煤业有限公司矿井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通过主体企业评审,并取得评审意见。协助矿井完成《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的备案工作。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001山西晋煤集团泽州天安壁盈煤业有限公司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编制项目,该标段(包)中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3.1 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供应商资质要求:须具备有效的《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范围包含煤炭开采业);
3.3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具有1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响应截止时间前三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编制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和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有效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
①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内容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有效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4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3.5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11月13日18时00分至2025年11月17日18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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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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