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局集团公司上海铁路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汽车租赁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TWZ-GZ2025-1441 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上海局集团公司上海铁路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汽车租赁项目,招标人为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铁路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于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上海局集团公司上海铁路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汽车租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包件号 |
服务内容 |
单位 |
数量 |
服务期限 |
服务地点 |
备注 |
| 一 |
舒适7座商务车租赁 |
台 |
5 |
自车辆交付之日起四年 |
上海、浙江、江苏等地,据实确定 |
服务期期间提供沪牌(非沪C)全新车辆,车辆必须为招标人专属专用 |
| 精英7座商务车租赁 |
台 |
2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1营业范围: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1.2许可认证:投标人须提供由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汽车租赁经营备案证》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汽车租赁备案信息证明;
3.1.3履约信用: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截图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2)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结果截图https://wenshu.court.gov.cn)
(3)未被国铁集团或集团公司暂停接受参与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相应物资。(投标文件须提供国铁采购平台信用评价结果查询截图https://cg.95306.cn)
(4)未与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铁路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及其附属企业、分支机构等存在诉讼案件。(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结果截图https://wenshu.court.gov.cn)
3.1.4其他:
(1)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不得分包或转包;
(2)已经办理报名登记并且购买了招标文件;
(3)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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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