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350201]JFZB[GK]2025024-1
二、项目名称:民安派出所过渡用房智能化建设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福建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 厦门市思明区莲前西路233号移动通信大楼 | 2,726,800.00元 | 93.60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民安派出所过渡用房智能化建设项目):
货物类(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福建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报价明细内容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金额(元) |
|---|---|---|---|---|---|---|---|---|---|
| 1-1 | 其他信息化设备 | 民安派出所过渡用房智能化建设项目 | 民安派出所过渡用房智能化建设项目 | 联想、瑞显智屏等 | 联想/M460、瑞显智屏/p1.2等 | 1 | 项 | 2,726,800.0000 | 2,726,800.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 采购人代表: | 胡明和 |
| 评审专家: | 方肇锋 、 施永贵 、 黄鸿 、 王少君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中标金额(万元) 费率 [0―100] 1.5% (100-500] 1.1%
注:
1、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以单个采购包的中标总价为基数,并按上述收费标准进行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由中标人支付。
2、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以转账或汇款方式提交。因中标/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最终无法承接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
3、中标人符合中小企业政策规定且资料提供完整的,其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收费标准下浮10%进行支付。
4、账号信息:开户名:建信发展(厦门)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厦门建发大厦支行,账号:418276512494.
5、因系统显示问题,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为33994.80元。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民安派出所过渡用房智能化建设项目:3.3994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