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呼和房建公寓段十八台行车公寓布草洗涤服务
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ZTXYZB25-727 )
一.招标条件
受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房建公寓段 委托, 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 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就 十八台行车公寓布草洗涤服务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招标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组织且存续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要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代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须提供近年来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投标人须具有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4.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具备专业大型物品的洗涤、烘干、消毒、熨烫、折叠等专业洗涤设备及运输车辆,具备洗涤、配送服务的能力,有固定的办公及生产经营场所(须提供该证明材料复印件,包含履行合同的场地、设备、技术人员等)。
5.投标人须出具近年来该行业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性审查承诺书应声明: 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是否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是否在近一年内本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拟供项目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是否被国铁集团暂停接受其参与各类项目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其相应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