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工务段2026年机械租赁服务项目
采购公告
(公告编号:2025CWHGW049)
1.采购依据
我段2026年安全生产需使用铲车、挖机、吊车、高空作业车等大型机械,因每次使用机械设备的类型、时间、地点、工作量不固定,我段现有机械设备无法满足日常生产需要,为保证我段2026年安全生产有序推进,现公开采购一家单位为我段提供2026年大型机械租赁服务。
2.具体概况
2.1项目名称:乌海工务段2026年机械租赁服务项目
2.2实施地点:我段将根据管内包兰线(哈业胡同-惠农)、包银高铁(白彦花西站-惠农南站)、乌吉线(乌海西-吉兰太)、海拉线(乌海-拉僧庙)、黄公线(黄白茨-公乌素)、西金线(西小召-金泉南)、西甘联络线(金泉南)、公锡线(公庙子)、公联联络线线(公庙子)、乌联联络线(公庙子-乌拉山)及其他专用线。
2.3项目及具体要求:乌海工务段机械租赁服务,期间将根据实际需要临时租赁。每次租赁机械的类型、作业地点、时间长短不定,将根据实际作业需要提前告知出租方。
2.4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26年12月31日。
2.5项目内容及数量:生产需使用铲车、挖机、吊车、高空作业车等大型机械。数量以实际工作量为准,双方签认后进行结算,具体结算方式以最终签订合同约定为准。
2.6最高限价:见附件3(不含税),税率:13%。
3.实施单位资格要求
3.1凡经营范围包含工程机械租赁的单位,均可申请参与。
3.2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相应能力。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5未列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6申请单位不能为联合体,或无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利益冲突。
3.7申请单位须为一般纳税人,须具备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3.8近三年申请单位或申请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9申请单位在集团公司管内项目中,无成交或成交后不执行行为。
4.技术要求
4.1出租机械设备要求
(1)出租方的机械必须状况良好、设备齐全、符合安全条件的机械。
(2)出租方机械因年检、保养、发生的故障及交通事故等影响租方使用时,应当及时提供同等级或以上的机械替代,确保租方正常使用。
4.2机械驾驶员安全操作要求
由出租方的驾驶员负责操作机械车辆作业,驾驶员的驾驶证及操作证齐全,操作经验丰富,身体健康,按租方作业要求保质保量,安全的完成作业,相关安全责任由成交单位承担。
5.报价报名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维修单位,请于2025年11月12日18:00起至2025年11月19日18:00止前发送报名资料(报名表、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等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未加盖公章视作报名无效)至乌海工务段材料科电子邮箱(whgwdclkzb@qq.com,乌海工务段材料科招标首字母QQ邮箱),要求邮箱注明申请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未成功发送邮件(以乌海工务段材料科电子邮箱接收时间为准)按报名不成功处理。
95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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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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