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26-2027年度充电桩集中采购框架协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为提高采购成效,规范合作行为,由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集团”)统筹组织开展充电桩集中采购,通过本次招标选定优质供应商,建立框架协议供应商名录,供中交集团所属成员企业选择合作。本次框架协议采购由中交集团房地产板块物资集采工作组负责实施。
2. 公司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是全球领先的特大型基础设施综合服务商,拥有60多家全资、控股子公司。主要从事交通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运营、装备制造、城市综合开发、房地产开发、房建工程施工等,为客户提供投资融资、咨询规划、设计建造、管理运营一揽子解决方案和综合一体化服务。
中交集团所属中国交建在香港、上海两地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和价值创造能力在全球同行中处于领先地位。截至目前,中国交建位居《财富》世界500强第61位。
2.2 本次招标应用范围为境内项目。采购内容包含中交集团下属各公司及项目所用到的充电桩供货及安装等。
本次招标仅有 1 个包件。包件划分如下表:
| 序号 |
包件划分 |
|
| 1 |
包件一 |
充电桩供货及安装 |
备注:各包件中报价清单数量为模拟量仅作为报价参考,不作为合作数量承诺依据。
选定8家以内中标供应商与中交集团签订2026-2027年度充电桩集中采购框架协议,形成框架协议供应商名录。中交集团所属企业在有采购需求时,邀请入围供应商进行招标/询价/竞拍/谈判等竞争性采购方式,选择性价比最优的供应商执行采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为制造企业(或制造企业总部的全资销售公司),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3.2 具备充电桩产品生产、加工、销售资格,具有国家规定检测机构出具的相关合格产品检测报告、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
3.3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4 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近三年(2022-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状况良好(报告中单位和法人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若不一致,应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法人或单位名称变更公告或证明)。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及代理商投标。
3.6 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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