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TCH-SL-ZB-2025022
项目名称: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杨斜镇辖区矿山空白区灾后生态修复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427,8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6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杨斜镇辖区矿山空白区灾后生态修复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杨斜镇辖区矿山空白区灾后生态修复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备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单位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年检合格
(3)投标单位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4)企业近三年内独立承担过类似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5)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
(6)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
(7)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8)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0)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2)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的书面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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