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江市社会福利院基础设施维修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JGJ-CC-GCZB01-20251015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临江市社会福利院基础设施维修改造项目 已由 临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临发改审批字〔2024〕141 号 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临江市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建设资金来自省级专项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临江市社会福利院基础设施维修改造项目
2.2 项目编号:ZJGJ-CC-GCZB01-20251015
2.3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 3500 平方米,对既有 2 栋养老院建筑进行维修改造,改造总建筑面积 3312.76 平方米,以及配套场区改造工程。
2.4工程建设地点:临江市大湖街道临城村。
2.5招标范围:基础设施维修改造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5计划工期:2025年12月10日—2026年06月30日(总工期:202天)
2.6工程质量要求:施工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2.7招标控制价:433.1748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和经验。
(注:1.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均可以正常参加招投标活动。企业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关于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的截图,即视为该企业资质延续有效,可正常参与投标。2.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 号)文件要求,吉林省住建厅核发建筑业企业三级总承包,自 2024 年 7 月 1 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3.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响应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2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籍在册在编人员并缴纳养老保险(如是退休人员需提供人员退休证和劳动合同)。
3.3 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5年以后成立的提供财务报表或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4本次招标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起至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拟委任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外省入吉企业应按照要求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凡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不到的企业和管理人员,不得参与投标报名。
3.8业绩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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