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资委机关服务中心物业设施设备运维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C-FGX251344
2.项目名称:国务院国资委机关服务中心物业设施设备运维服务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1260.000000万元
4.最高限价:服务期限 3 年,具体起止时间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总计1260万元,年度最高限价420万元
5.采购需求:提供办公区物业设施设备日常运维、应急维修、重大活动保障等服务。具体如下: (一)基础运维服务 1.维修响应。接听24小时报修电话,及时处理用户报修和招标人交办事项。 2.房屋养护维护。①包括:办公楼(区)房屋建筑物部件、附属构筑物的地面、墙面、台面以及吊顶、门窗、楼梯、通风道,办公区庭院地面等的日常养护维修。②合同费用包含由承接主体承担的500元以下的单个维修零配件材料费。 3.给排水设备运行维护。①包括:办公楼(区)房屋内外给排水系统的水质监测,及蓄水池、供水管路、排水管、消火栓、隔油池、化粪池(不含化粪池清掏)等设施设备的日常养护维修。②合同费用包含由承接主体承担的500元以下的单个维修零配件材料费。 4.供电设备监控维护。①包括:办公楼(区)供电系统、高低压电器设备、电线电缆、电器照明装置等的日常管理和养护维修及避雷检测工作。②合同费用包含由承接主体承担的500元以下的单个维修零配件材料费。 5.弱电设备运行维护。①包括:办公楼(区)通讯设备、卫星电视接收设备(含收视费)等智能化设施设备的维护维修。②合同费用包含由承接主体承担的500元以下的单个维修零配件材料费。 6.热力站运行维护。①包括:办公楼(区)热力站设备水质检测、各类设备、仪器仪表、水管线路的日常运行和检修维护。②合同费用包含由承接主体承担的500元以下的单个维修零配件材料费。 7.电梯运行维护。①包括:办公楼(区)电梯年检等运行管理,及对机房设备、井道系统、轿厢设备等的日常养护维修。②合同费用包含由承接主体承担的500元以下的单个维修零配件材料费。 8.空调系统运行维护。①包括:办公楼(区)空调系统运行及热泵、水泵、管道系统和各类风口、自控系统等设备的日常养护维修。②合同费用包含由承接主体承担的500元以下的单个维修零配件材料费。 9.电子显示屏运行维护。①包括:餐厅、各楼一层大厅及电梯厅等区域电子显示屏的运行维护。②合同费用包含由承接主体承担所有维修零配件材料费。 10.小区设备设施运维。①包括:定期对宣武门西大街26号院4号楼小区物业所属公共设备设施进行巡检、维护。②合同费用包含由承接主体承担的500元以下的单个维修零配件材料费。③期限至小区服务主体单位明确后。 (二)专业维保服务 1.直饮水设备维保。共2套设备,合同费用包含全套设备的零配件维修及更换,约定耗材更换及日常巡检周期,每月进行一次设备巡检。 2.开水器维保。共55台开水器,由原厂家维保,每年对开水器运行至少两次全面保养,每2个月派遣专业技术人员测试主要部件消耗程度及检查开水器的运行情况。合同费用包含除内胆以外的其它任何配件更换,以及5台带过滤功能开水器滤芯更换。 3.空调机组维保。共6台机组,由原厂家维保,每年提供1次年度保养,制冷季每月至少进行1次运行检查。 4.空调水处理。6台中央空调冷却水、冷冻水处理;提供加药设备及药剂;冷却水每周取样化验一次、冷冻水每月取样化验一次;每年制冷季提供2次冷却水军团菌检测化验。 5.电梯维保。共14部电梯,其中客梯10部、货梯2部,杂物梯2部(3层);须具备电梯维修资质人员24小时驻场维保;当招标人有重大活动时,按照招标人要求无条件增派人员提供保障。 6.自动门维保。共5樘,对设备进行检查、清洁、调整、维修等工作,保证设备正常运行;提供24小时应急维修服务,接到故障报告后,3小时内派遣服务人员到达现场进行处置;合同费用包含单件单价1000元以内的配件更换。 7.中央空调通风系统清洗及消毒。合同期内,须按有关行业标准全面清洗消毒1次通风系统。 (三)年度检测服务 1.电梯年检。按有关行业标准对14部电梯进行年检。 2.防雷检测。每年对院区办公楼、配电室、公共区域设施等进行防雷检测,并出具书面检测报告。 3.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每年对3栋办公楼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进行卫生检测,并出具书面检测报告。 4.绝缘工具检测。按照国家规定期限,对配电室绝缘工具进行检测,并出具书面检测报告。 5.二次供水检测。每年对2台二次供水设施5个检测点位进行水质检测,并出具书面检测报告。 (四)其他服务 1.配合节能管理。按能源服务企业明确的节能措施,做好耗能设备的科学运行及日常养护。 2.搬家服务。如机关厅局办公用房调整、办公用房装修改造等,按需提供搬家、防护、物品恢复保障工作。 3.办公家具配送。协助管理局国资办,按需为机关厅局配送及回收办公家具。 4.配合施工改造。协助有关施工单位,按需做好施工期间的水电保障工作。 5.配合设施设备更新改造。根据招标人需求,按需配合做好物业设施设备的更新改造工作。 6.配合重大会议保障。协助有关单位,按需做好重大会议的场地布置、设施设备运行等保障工作。 7.配合专项活动保障。协助有关单位,按需做好特色产品展销、书画展、节能宣传周等专项活动的场地布置、水电供应等保障工作。 8.布线保障。协助信息中心、电话班,按需做好网线、电话线等布线工作。 9.应急抢险。承担委机关办公区防汛、管道跑水等应急抢险任务。 10.临时交办事项。按招标人需求,完成临时交办的有关保障工作。
6.合同履行期限:2026-01-01 00:00:00至2028-12-31 23:59:59(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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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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