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000-ZZYZ-G2025-0009 项目名称:南京博物院职工食堂委托管理项目 预算金额:239.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239.000000万元 采购需求: (1)采购(服务)内容:南京博物院职工食堂委托管理项目 (2)服务地点:南京博物院 (3)项目基本概况介绍:拟将职工食堂委托给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备案的餐饮服务公司管理,中标人在服务期内向职工食堂提供早、中、晚三餐及公务餐等服务,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章 采购需求”。 (4)本项目预算金额为1年预估的管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1年,自2026年01月01日至 2026年12月31日,本次招标结果有效期为2年,服务期到期后招标人可根据中标人服务情况决定是否续签合同,最多续签一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 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银行出具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距开标时间六个月内开具),或距开标时间前一年内任一月份投标人出具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 和利润表或损益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三个月的需提供承诺具有良好 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距开标时间一年内任一月份的纳税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和距开标时间一年内任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证明材料可以是能体现所缴社保类别的缴费银行单据、专用收据、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者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自行编写无效,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限制性条款:投标人须满足下述条款要求(需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公章) (1) 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同时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项目的情况; (2)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项目的情况; (3)与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利益关系。 (4)不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和转包。 (5)近3年内无重大违规事件、无重大食品卫生事故、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无环保违规、无债务纠纷及其他违法违规记录。 3.投标人不得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并保存)。 4.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