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ZJ-ZG-2025770
项目名称:广州中医药大学重大设备更新项目(九)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3,7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复合线性离子阱串联质谱仪、超分辨激光共聚焦显微镜):
采购包预算金额:7,10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1-1 | 质谱仪 | 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复合线性离子阱串联质谱仪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3,800,000.00 | - |
| 1-2 | 显微镜 | 超分辨激光共聚焦显微镜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3,300,000.00 | -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满之日。
采购包2(超速分选型流式细胞仪):
采购包预算金额:3,80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2-1 | 多种原理分析仪 | 超速分选型流式细胞仪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3,800,000.00 | -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满之日。
采购包3(超高效液相色谱质谱仪、超长工作距离显微成像系统):
采购包预算金额:2,80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3-1 | 质谱仪 | 超高效液相色谱质谱仪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1,200,000.00 | - |
| 3-2 | 其他试验仪器及装置 | 超长工作距离显微成像系统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1,600,000.00 | -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满之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的执照(或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复印件证明。分公司投标的,必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5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如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复合线性离子阱串联质谱仪、超分辨激光共聚焦显微镜)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采购包属于“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的情形,故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采购包2(超速分选型流式细胞仪)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采购包属于“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的情形,故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采购包3(超高效液相色谱质谱仪、超长工作距离显微成像系统)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采购包属于“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的情形,故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复合线性离子阱串联质谱仪、超分辨激光共聚焦显微镜)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投标函);
(2)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以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注:若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同时对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投标函);
采购包2(超速分选型流式细胞仪)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投标函);
(2)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以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注:若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同时对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投标函);
采购包3(超高效液相色谱质谱仪、超长工作距离显微成像系统)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投标函);
(2)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以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注:若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同时对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投标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