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505-520527-60-01-96998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赫章县光伏建筑一体化发展建设项目已由赫章县财政局以赫财资复【2025】1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赫章县乌蒙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及单位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测、设计、施工(含设备)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总投资:15307.39万元。
2.2建设规模及内容:拟在赫章县珠市乡工业园、妈姑镇工业园、野马川镇工业园厂房屋顶及各乡镇自来水厂空闲用地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总装机容量为38.82MW,交流侧容量为32.97MW。
2.3建设地点:赫章县珠市乡生铁铸造园区车落坝地块;赫章县珠市乡生铁铸造园区车落坝地块三、四、七;赫章县珠市乡生铁铸造园区罐子窑地块及洗羊塘地块;赫章县妈姑镇工业园(1#~5#厂房);赫章县妈姑镇工业园(6#8#厂房);赫章县野马川镇工业园;赫章县野马川镇工业园(黔西北地块);赫章县野马川镇(野马川镇新水厂及空闲用地);赫章县野马川镇(野马川老水厂及空闲用地);赫章县朱明镇(朱明水厂及空闲用地);赫章县河镇乡(河镇老街水厂及空闲用地);赫章县德卓镇(德卓坝塘水厂及空闲用地);赫章县双河街道(狮山水厂及空闲用地);赫章县双河街道(火焰地水厂及空闲用地);赫章县汉阳街道(黄泥坡水厂及空闲用地);赫章县白果街道(西郊水厂及空闲用地)。
2.4计划工期:12个月。
2.5招标范围:
①勘测:完成本项目批准建设范围内的勘测服务全部内容;
②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设计技术交底、处理施工中的设计问题至质保期满期间的设计的后续服务,直至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等设计部分全部设计相关工作内容。
③施工(含设备):本项目经审查合格的设计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设备材料采购、竣工试验、竣工验收及工程保修等全部相关内容,保证在有效责任期内对本工程进行质量维护等相关工作,投标人对所有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等全面负责。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①勘测单位: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②设计单位: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③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①勘测项目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②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③施工(含设备)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在投标截止日有在其他在建建设工程 (含已经获得中标通知书未开工)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最多不得超过4家,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责任及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投标文件的制作和上传、开标。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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