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金驹煤电化有限责任公司烟气及氨逃逸在线监测系统运维技术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JNC334-CG-251133045、SXMTZB2501F-1396(F))
采购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晋城市/泽州县
一、采购条件
本山西金驹煤电化有限责任公司烟气及氨逃逸在线监测系统运维技术服务(采购项目编号:JNC334-CG-251133045、SXMTZB2501F-1396(F)),已由山西金驹煤电化有限责任公司以2026年一季度续费项目预算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采购人为山西金驹煤电化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全流程电子采购方式进行询比采购。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项目概况:山西金驹煤电化有限责任公司烟气及氨逃逸在线监测系统运维技术服务。
2.2 采购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包)。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山西金驹煤电化有限责任公司烟气及氨逃逸在线监测系统运维技术服务:
标段(包)内容:山西金驹煤电化有限责任公司烟气及氨逃逸在线监测系统运维技术服务,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2.3 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每周进行一次现场日常运行维护、校准、校验,并提交全部运维管理记录。数据异常时1-2小时内赶到现场处理。
2.4 服务地点:山西金驹煤电化有限责任公司。
2.5 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001山西金驹煤电化有限责任公司烟气及氨逃逸在线监测系统运维技术服务,该标段(包)中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3.1 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具有1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2022年9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烟气在线监测系统运维业绩或氨逃逸在线监测运维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和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有效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
①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范围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有效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3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3.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11月11日18时00分至2025年11月14日18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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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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