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局集团公司济南客运段消防设备维保
公开询价采购公告
(编号:JKZB2025-GKXJ-018)
一.采购条件
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济南客运段现就消防设备维保公开询价采购,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项目的包件号、包件名称及内容
包件1-2026年气体灭火设施维保。
包件2-2026年地面建筑消防及生活用水设施维保。
包件3-2026年地面灭火器维修更新。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且具备消防技术服务资质。(提供企业法人或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应为一般纳税人,结算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人没有因信用评价、质量问题通报、供应商不良行为等问题,被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上级管理机构限制投标。(投标文件中书面作出承诺)
4.截至投标之日,投标人的信用资格无以下不良行为:
4.1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查询方式: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
4.2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方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reditchina.gov.cn/)查询。
4.3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应无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查询方式: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
4.4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查询方式:通过“信用中国”网(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
5.投标人现(截止投标之日)自然股东、出资人、实际控制人及聘任的高级职务、业务代表不属于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南局集团公司)公司或济南局集团公司各所属单位(含线路巡护所)、各控股合资公司的一般工作人员。投标人现(截止投标之日)自然股东、出资人、实际控制人及聘任担任的高级职务、业务代表原属于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或济南局集团公司各所属单位(含线路巡护所)、各控股合资公司的一般工作人员,截止投标之日已离开济南局集团公司或济南局集团公司各所属各单位(含线路巡护所)、各控股合资公司满三年。(投标文件中书面作出承诺)
注:1. 本条中所称“一般工作人员”,是指济南局集团公司党委管理的领导人员之外的,与济南局集团公司(或所属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并保留劳动关系的人员。2.本条中所称“高级职务”,一般包括: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监事、总经理(总裁)、副总经理(副总裁)、总会计师(财务总监)等,或者公司章程明确的其他相应职务。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
四.潜在投标人递交的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商业信誉证明(是否为失信企业、失信执行人、行贿犯罪行为、责令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服务承诺书、报价表、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
2.证明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
3.报价文件须胶印成册,提交的证明材料、报价表须密封完好。
五.询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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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